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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绿化设施是公共资源,发挥着美化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的作用。近日,义乌市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对某小区开展行政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一幢居民楼一楼存在将草坪开挖并浇注水泥进行硬化的情况,同时周边被围上栅栏,分隔成了“私人庭院”。
执法人员随即在小区内开展了“地毯式”排查,了解是否还有类似侵占并硬化绿地的行为,此次排查共发现问题点位2处,约30平方米。 经调查,两位涉事业主均承认硬化小区公共绿化系个人行为,并未进行报备审批。在听完执法人员耐心讲解之后,相关业主知晓了擅自破坏公共绿地的危害以及所违反的法律法规,并表示会主动配合做好公共绿地整改恢复工作。
次日,2处违规硬化的点位被顺利拆除,后续将及时补种绿化植物,恢复小区环境。此外,为有效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执法队员还约谈了小区物业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工作,并强化与执法部门的协同联动,发生问题及时劝阻并上报执法部门,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在此,苏溪大队提醒广大居民:小区绿化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改造、占用绿地,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相关行政审批后方可实施。相关行为造成损失的,将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下一步,苏溪大队将坚持“服务+执法”理念,加大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爱护绿化,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切实保障小区群众公共利益,营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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