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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乌出台六项关键配套政策,标志着义乌市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上迈出坚实步伐。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入市管理办法、批后监管办法、使用权出让规定、出让地价管理规定、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交易行为,有力促进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不仅标志着义乌市在农地入市领域迈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义乌模式”。通过明确入市程序、完善交易规则、强化服务监管及健全收益分配机制,义乌市有效激活了农村集体土地资源,促进了土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也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了实践路径。
自2023年自然资源部部署深化新一轮入市试点以来,义乌市已累计完成4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土地面积达57.7亩,实现成交价款8365万元,成效显著,入市面积和收益均位居浙江省前列。这一成绩的取得,不仅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也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渠道,有力推动了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义乌市的改革成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今年,义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先后入选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经验名单及自然资源部全国试点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了其在探索集体土地入市开发利用和监管方面的卓越成效。
信息来源/义乌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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