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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了一起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案件,有关当事人将面临相应处罚。 日前,北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相关部门移交线索:有人往北苑街道某处山上倾倒建筑垃圾。获悉情况后,执法队员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发现该处沿着山坡堆放了大量的轻质砖、水泥渣等建筑垃圾,占地300多平方米。
经查,该处土地为杨某租赁,主要用于堆放一些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相关人员根据不同的用途对这些建筑垃圾先进行分拣,再分类回收或处置。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而杨某并没有取得相关资格,涉嫌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目前,杨某已将该处所有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信息来源/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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