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发布通告优化人才房政策
在人才房政策优化通告中,
各类人才申报人才购房补助资格实行即报即审,不再进行集中申报。
人才购房补助资格获得后有效期为6个月,但通知下发前获得资格的人员仍为1年有效期。
人才购房补助兑付“先购先得”,按照资格获得人员的购房先后顺序予以兑付补助资金,当年度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兑现资金预算总额用完即止,7~8类人才购房补助资格申报通道随即关闭。
人才购房补助资金可用于首付款。申请人将拟购房产所需房款(房产总价减去实际可优惠款)一次性存入城投集团账户视为向政府申购。需办理贷款的,申请人需将安置保证金存入城投集团账户,安置保证金为实际需支付的首付款减去实际可优惠款,但不低于总房款的10%。此前获得资格的人才同样适用。
人才房优化政策即日起施行
由义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市民如有疑问
可致电0579~85435252咨询
作者 | 张云飞 王刚 吴林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