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相关市领导带队分赴各镇街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市整治办组织人员对全市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随机督查。
相关统计表明,当天,全市行业部门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78925家,发现问题隐患97053个,已整改95769个,立案10家,罚款27.2万元;各镇街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6137家,发现问题隐患19851个,已整改19693个;组织应急演练275家次,关停取缔18家,罚款5.5万元。
督查组在上溪镇先后实地检查了数家企业,其中义乌市淑华彩灯厂的问题隐患相对较多,尤其在消防设施配备和维护上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厂区部分灭火器无月检卡,部分应急照明灯不亮,一些安全疏散出口指示标识也出现不亮现象;微型消防站过滤式自救呼吸器过期;水泵房配电箱缺少安全警示标志,末端试水装置出现故障且缺少标识标牌;配电房未设置挡鼠板,房内未配备绝缘鞋;一号厂房的二楼防火门有破损和缺失现象。
二楼疏散门损坏
在现场管理方面,该企业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一号厂房的安全疏散出口停有电瓶车、一楼食堂违规充电、消控室的消控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安管员证书过期、水泵房楼梯间堆放大量杂物、白酒等等。
水泵房楼梯堆满杂物
督查组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务必在5月14日前将整治落实情况上报市整治办。届时,市整治办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对责任措施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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