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田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卫监在对辖区宾馆、酒店等各类场景的“综合查一次”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部分宾馆仍然存在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现象。
执法人员在福田街道长春三街某宾馆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将全新的一次性牙具、梳子、浴帽等摆放在未入住的客房洗漱台上,供客人使用。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店家限期整改,并停止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行为。然而,当执法人员再次复查时,发现该店家仍未改正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行为,客房内洗漱台上仍摆放着全新的一次性牙具等用品。

“之前,我看到过相关新闻报道宾馆酒店不能主动为客人提供一次性用品的,执法人员之前也来提醒过。但是,我想着打扫完房间,摆放上一次性用品更方便,省得入住的客人来前台要,所以就一直摆放着了。”宾馆经营者张某解释。“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不仅可以从源头减少垃圾,也可以缓解资源浪费现象。”执法人员对该宾馆负责人宣传普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绿色环保观念,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提供可循环利用,并符合卫生要求的消费用品。如果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