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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义乌高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香山路与经发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宾馆用地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拍卖成功。 经过1轮竞价,竞买号为F3941以14340.35万元的价格竞价成功。出价时间为06月09日10:04:35。此次公开竞价活动有1人报名,吸引7704次围观。
 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为14340.35万元,竞价保证金为28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及倍数。 本次拍卖标的为义乌市香山路与经发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宾馆用地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权为破产财产。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宗地用途为宾馆用地,尚未开发利用。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根据《土地登记卡》、《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位于义乌市香山路与经发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794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宾馆用地,规划容积率1.2(上限),建筑密度20%(上限),建筑限高110米(主体建筑高度控制在80-110米之间),绿地率30%(下限),建设不少于500间(套)客房规模的五星级标准酒店,停车位0.6辆/间(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年9月28日。
 根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复函,买受人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应在四个月内动工建设,三年半内完成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和六年半内完成五星级酒店评定工作。 根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复函,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承接《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当遵守缴纳履约保证金条款、开发建设条款以及开竣工违约,投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不达标的违约责任条款等。因高慧公司交缴的履约保证金在破产程序中已经法院判决退还,故买受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请自行向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询问,如因不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不利后果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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